
(檳城25日訊)38歲女會計文員涉嫌失信公司約7萬令吉,今日被控8項指控。她對所有指控不認罪,獲地庭法官莫哈末卡里批准由2人以6000令吉保外,案訂7月4日過堂,以移交相關文件。
被告珍妮是在2020年被警方逮捕,今日首控上地庭,面對8項僱人失信指控。控狀指被告於2015至2019年間,將屬於公司8張、總額約7萬令吉的支票款項,匯入不同銀行戶頭作為私人用途,觸犯刑事法典第408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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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者可被判監禁不少過一年但不超過14年及鞭笞,並可另加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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