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18日訊)一名警員涉嫌企圖唆使2名男子在買賣汽車天窗的交易中行騙,今天在大山腳法庭被控2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有罪,2項控狀獲准各以7000令吉保外候審。
根據第一控狀,被告莫哈末沙旦(30歲),被控於今年3月18日大約晚上8時12分,於北賴再也一組屋單位,唆使伊斯邁海卡(21歲)預付被告500令吉,用於購入豐田佳美的汽車天窗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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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控狀則指被告於今年2月1日,大約早上11時12分,位於北賴工業區的工業地段,唆使莫哈末沙魯尼占(28歲)預付500令吉,用於購入普騰Inspira的汽車天窗裝置。
上述2項控狀,被告皆觸犯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及不誠實地引誘他人移交財務),罪成者可被判至少1年或不超過10年監禁,並施于鞭刑和罰款。
被告否認有罪後,推事奴魯拉絲達允許被告每項控狀以7000令吉,合共1萬4000令吉保外候審,案定11月24日過堂。此案主控官為露莎妮和莫哈末沙菲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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