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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以15万盒手套骗510万 公司董事控8罪

(吉隆坡10日讯)涉嫌谎称供应15万盒手套,骗取510万令吉,一名公司董事今日在欺骗和洗黑钱的罪名下面对8项控状,他否认有罪,获准以28万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哥皮纳斯皮莱(60岁)是Aspen Broadway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他于早上9时17分,被警方押往吉隆坡地庭面对1项欺骗和7项洗黑钱罪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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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指欺骗一名女商人黄颖欣(45岁),让受害者相信存放在Hartalega私人有限公司的15万盒某品牌手套可供出售,并由被告公司交给Atlas Holdings公司,实际上手套盒并不存在。

有关行为促使受害者通过Raja Darryl & Loh律师楼,将510万令吉的款项汇入S.S Ruban & Associates律师楼的银行户头,而S.S Ruban & Associates是被告公司委托的律师楼。

被告被指于2020年11月9日上午约11时,在吉隆坡十五碑敦依斯迈路的公寓内,犯下上述行为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0年、鞭笞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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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7洗钱控状

被告也面对7项与洗黑钱有关的罪控。

其中一项控状指被告收取51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有关款项从S.S Ruban & Associates律师楼的联昌银行户头汇入被告公司的联昌银行户头。

另6项洗黑钱控状则指被告分别将1万5000令吉至230万令吉不等的款项,从被告公司的银行户头汇入不同公司和自己的银行户头。

他被控在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2月6日期间,在冼都联昌银行分行和大众银行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5年,及罚款不少于非法活动收益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担心被告潜逃 主控官建议250万保外

本案主控官周祥光副检察司以案件涉及高达510万令吉的损失金额,建议法庭以250万令吉准许被告保外候审,并指出被告涉及严重的罪行,担心被告有潜逃的风险。

被告代表律师科马甘则以其当事人育有两名孩子,是家庭主要经济支柱为由,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减至最低。

“此事件发生在2020年,至今已过去4至5年,每当被告接到警方传召时,都全力配合调查。”

法官哈密达批准被告以28万令吉保外,同时附加每月到警局报到以及交出护照的保释条件。案件择定在3月26日过堂。

另一名主控官是刘勤辉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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