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4日讯)一名22岁青年因涉及在水灾期间,在万捷县一所临时疏散中心猥亵一名16岁少女,因此今天在哥打峇鲁地庭面对强奸的指控。这名被告聂莫哈末依凡在法官东姑沙里詹面前耹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11月26日上午11时左右,在万捷县一所临时疏散中心,猥亵一名少女。因而牴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d)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并可被判处鞭刑。
Advertisement
此案由副检察司西蒂哈嘉玛兹兰主控,被告没有委讬代表律师。
立即注册 解锁全文
会员独享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