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售賣假拿督勛銜 男子不認4罪
(巴生14日訊)37歲印裔男子涉嫌售賣假彭亨州王室“拿督”勛銜、王室轎車以及欺騙承擔學費等罪行,今早被控上巴生推事庭卻不認罪,推事擇訂此案於9月30日過堂。
被告納雷斯被控4項“欺騙及不誠實引誘他人移交財物”罪名,前三項控狀在巴生推事庭第三庭聽審,第四項控狀在第四庭聽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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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控狀指控被告納雷斯於今年5月10日至7月13日,在巴生百家利游說一名61歲男子將2500令吉匯到其銀行戶頭,以欺騙可承擔當事人2名孩子的獎學金。
第二控狀指控被告於上述同一日期及同一地點,游說一名61歲男子將9700令吉匯到其銀行戶頭,以欺騙當事人可獲得彭亨州王室所頒發的“拿督”勛銜。
第三控狀指控被告於上述同一日期及同一地點,游說一名61歲男子將5萬7450令吉,分別匯到被告另外3名男子的銀行戶頭,以欺騙當事人可獲得王室的轎車。
第四控狀指控被告納雷斯於今年6月15日至7月1日,在巴生新城游說一名61歲男子將1萬1500令吉匯到其銀行戶頭,以欺騙當事人可獲得彭亨州王室發出的“拿督”勛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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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行為觸犯了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及不誠實的引誘他人移交財物),一旦罪成,可判監禁不少過1年或不超過10年、罰款及鞭笞。
但是被告對上述4項控狀皆不認罪,第三推事庭推事索麗哈只得將第一至第三控狀訂於9月21日過堂,並允許被告以1萬5000令吉,由一名家人保外,被告需交出護照及每月一次到警局報到。
第四推事庭推事羅斯里茲則將其第四控狀訂於9月30日過堂,同時允許被告以4000令吉保外。
警方消息指被告曾因犯罪判監,出獄後仍需守行,豈料又再以同樣手法去欺騙他人錢財。納雷斯至今共犯下24宗欺騙案,將陸續在全國各地法庭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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