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吞貧窮生援金 副校長控48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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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4日訊)宜力一所國小負責學生事務副校長於2013年處理貧窮學生信托援助金撥款事宜時,出現失信及偽造文件之嫌,今日在怡保反貪污法庭面對24宗達48項控狀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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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是行政副校長的被告莫哈未榮茲(46歲),被控於2013年7至9月之間,在宜力一所國小受委管理34萬9650令吉的貧窮學生信托援助金撥款時,因為失信而觸犯刑事法典409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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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更在同一期間偽造文件,即貧窮學生信托援助金簽收表格,觸犯刑事法典468條文。
由於被告面對48項罪狀,法庭翻譯員今日在庭內花了40分鐘,才把控狀念完。48項罪狀需要分別由2名翻譯員宣讀。
40分鐘念完48控狀
法官英迪拉決定讓被告以每宗案件1000令吉保釋,即2萬4000令吉及一名至親擔保下,保釋外出,定於10月4日過堂。
較早時,副檢察司努魯華希達要求法官以每項控狀1000令吉讓被告保釋外出,被告的代表律師凱魯安努亞基於被告已婚,擁有4名孩子,最年長的孩子在唸大學,最年幼的孩子只有1歲,因此不贊同副檢察司提出的4萬8000令吉保釋金。
凱魯安努亞認為被告面對的控狀幾乎相同,所以建議被告以每宗案件1000令吉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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