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涉向社險呈假文件索15萬 公司董事認罪罰5萬

(北海20日訊)一公司董事被控涉嫌向大馬社險機構提交虛假文件,以便在僱傭員工獎勵計劃下索領15萬令吉,今日在北海法庭面對4項控狀後認罪,被罰5萬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一年監禁取代。

53歲被告李民德(譯音),被控在2021年3月5日、3月11日、3月12日及3月21日,向社險機構提交4份員工表格,以申請僱傭員工獎勵計劃的獎勵金,數額分別為1萬4000令吉(4名員工)、3500令吉(1名員工)、5萬2500令吉(15名員工)及8萬令吉(32名員工),總共15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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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鑒於被告提呈的員工表格資料不實,牴觸刑事法典417(詐騙)條文,罪成可被判監禁長達5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的辯護律師在法庭說,被告已深感後悔,在案發後一直給予配合,也在法庭中俯首認罪,為法庭節約許多時間及費用,要求法官不要判處被告監禁罪。

反貪會主控官諾阿祖拉娜及阿菲莉雅娜副檢察司要求法庭給予重判,以示警戒。

最終,法官祖哈尼阿都拉下判首控狀判處罰款1萬令吉或監禁3個月、第二項控狀罰款5000令吉或監禁兩個月、第三項控狀罰款1萬5000令吉或坐牢3個月及第四項控狀罰款2萬令吉或監禁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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