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国内

涉受賄2500元不逮捕酬勞 曹長否認有罪

(亞羅士打26日訊)一名涉嫌受賄2500令吉作為不對偷竊賊采取逮捕行動酬勞的35歲警察曹長,今日被押往亞羅士打地庭面控時否認有罪,法官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釋候審。

根據控狀指,被告莫哈末納祖里(35歲)于2019年12月3日下午4時27分,身為華玲縣警局曹長,在吉打華玲縣衛生局辦公室停車場向一名34歲男子索取2500令吉賄金,作為不逮捕他的酬勞。該名男子是涉嫌一宗在華玲市鎮偷竊手機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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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納祖里週三在亞羅士打地庭被控受賄時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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