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涉受賄逾2萬 海事執法員控80罪

(北海22日訊)吉打州海事局一執法員,涉嫌受賄2万1750令吉,今日被帶上北海反貪污法庭面對80項控狀,被告在庭上否認有罪,此案將轉至吉打州亞羅士打法庭過堂。

不認罪 1.5萬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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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茲馬威(47歲),他被控於2017年11月16日至2019年5月30日,濫用職權,通過在檳州某間商業銀行的戶頭,接受一華裔男子款項,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務員不得接受任何貴重物品或禮物)。

若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監不超過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在庭上,主控官法米副檢察司要求法官哈斯米阿都拉以3万令吉及1名擔保人,讓被告保外候審;而被告辯護律師達尼斯哇則說被告的薪金每月僅3000令吉,需負擔妻子及2名孩子的生活費,今日被告已合作上庭面控,同時其妻子也愿意成為被告擔保人,希望法庭允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審。

最終法官哈斯米阿都拉允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和須交出國際護照保外候審,且被告需每月到鄰近的反貪會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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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茲馬威在辦理保釋手續后,离開北海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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