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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受賄近3900萬 中國航母之父判刑13年

(上海26日綜合電)中國船舶重集團前董事長胡問鳴今天在上海第一中級法院被依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他被控在當官20年期間,受賄人民幣5986餘元(3875萬令吉)。

胡問鳴是中國首艘國產航母山東號的研制總指揮,2020年5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落馬,當時曾引發中國輿論擔憂他可能外洩國家機密,不過上海中院今天開庭審理,並未提到洩及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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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問鳴今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500萬元(323萬令吉),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50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至2020年,胡問鳴利用擔任多個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作承攬、業務合作、資產收購、幹部提拔和吸存攬儲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5986萬餘元,其中995萬餘元未實際取得。

2013年至2015年,胡問鳴擔任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期間,接受他人請托並收受賄賂,在集團下屬公司資產重組過程中,故意違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職責,違規對民營船廠資產進行收購,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法院認為,胡問鳴受賄數額巨大,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都應依法懲處,予以並罰。鑒於胡問鳴部分受賄系未遂,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案發後已全部追回,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查扣到案,“檢舉他人構成重大立功”,具有多個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對上述犯罪可從輕處罰,於是法庭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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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紀委國家監委2020年5月12日深夜通報,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前董事長胡問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中媒報道,胡問鳴工作經驗涵蓋三軍裝備建造,還是首艘國產航母山東號的研制總指揮。

中船重工是中國海軍裝備科研生產的重要機構,承擔航艇、核潛艦、海軍武器裝備的科研、設計與生產。

之前在2018年6月,胡問鳴的中船重工副手、前總經理孫波被查落馬。2019年7月,孫波因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被上海第一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且因他的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因而未公開審理。

因此,胡問鳴被查落馬後,引發中國輿論擔憂他是否涉及外洩國家機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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