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涉千萬洗黑錢案 被告繳150萬罰款獲撤控

(新山12日訊)早前被控收取1290萬令吉不當收益的一家冷凍肉類公司及其兩名職員,在繳付150萬令吉罰款後,獲控方撤回所有控狀,今日在新山地庭無罪釋放。
根據控狀,LY Frozen Food有限公司、其經理張金光(譯音,50歲)和會計黃怡欣(譯音,39歲)被指於2018年10月31日至2020年12月,通過公司戶頭收取3筆總數1290萬令吉的非法收益,抵觸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第4(1)(b)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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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地庭法官法蒂瑪在被告繳付總共150萬令吉罰款、控方撤銷所有12項控狀後,宣判上述被告無罪釋放。
公司董事續控洗黑錢
不過,同時面控但仍在逃的該公司董事陳秀發(譯音,44歲),在總檢察署發出進一步指示之前,將繼續面對相同的4項洗黑錢控狀。
另外,該公司、張金光、陳秀發和另一位董事楊志強(譯音,44歲)也仍面對擁有、提供和冒用假清真標準的控狀,案件還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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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控官是諾拉茲哈副檢察司,以及來自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的莫哈末蘇希漢副檢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師為詹利依魯斯。
莫哈末蘇希漢今日也向法庭申請過堂日期,以確定從未現身聆審的被告陳秀發所涉及的案件提控。
陳秀發是於2021年12月被控,他一共面對21項包括使用假清真標志的控狀,法官隨後擇定2月22日再次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