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加入犯罪集團 28男面控

(八打靈再也19日訊)28名男子涉嫌加入成為有組織犯罪集團“Geng 08 GST”的成員,今日在地庭上被提控。

28名被告包括了46歲的P.塔納斯嘉蘭、36歲的K.沙拉瓦納、44歲的S.希爾瓦莫甘、41歲的N.尤葛斯瓦蘭、43歲的N.嘉尼森、39歲的R.拉嘉古馬、42歲的阿茲拉蒂普、37歲的N.占德蘭、27歲的B.維諾特、38歲的K.希爾瓦姆、和36歲的P.達嘉納。(名字皆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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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的被告為36歲的S.維克內斯瓦蘭、40歲的M.沙拉瓦南、36歲的V.依郎葛、28歲的V.蒂納嘉蘭、33歲的M.艾斯瓦蘭、29歲的S.納文、44歲的嘉里穆都、30歲的B.莫甘拉仄、29歲的A.普峇蘭、37歲的N.維真德蘭、26歲的K.普尼達拉占、35歲R.德瓦德蘭、26歲的R.維嘉特斯瓦蘭、22歲的陳恩順、23歲的P.沙德特斯瓦蘭、23歲的G.嘉納納丹、24歲的H.阿維恩。(名字皆譯音)

28名被告是在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下被逮捕,案件將在高庭上被審,因此被告們在庭上聆聽控狀後,不需在法官努魯馬蒂雅面前表明是否認罪。

28名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130V(1)條文(參與有組織性犯罪集團)下,被控於2019年1月至去年6月23日期間,在烏雪龍邦的錫礦犯下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

案件主控官分別為莫哈末依斯甘達、阿末沙菲克、凱魯阿茲琳和楊清鴻(譯音,Yong Ching 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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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代表律師則分別為拿督基丹蘭、拿督R.蒂納蘭、拿督戴維、JM馬克、K.沙爾文、莫哈末哈尼夫哈山、P.S.多奧爾及慕嘉達。

控方不允許被告保釋外出,而辯方律師則要求為當事人保釋,理由是他們有家人需要撫養及面臨需要住院治療的健康問題。

8月22過堂

法庭最終不允許所有被告保釋外出,並定於8月22日過堂。

另外,28名被告於盡早7時45分被3輛警車帶到法庭,而在早上7時30分就在法庭等候的家屬則受到警方的嚴密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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