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即時國內

涉偽造逾890萬元發票 米業公司前董事控28罪

(吉隆坡15日訊)一家米業公司前董事涉嫌向農業銀行提交逾890萬令吉採購大米的虛假發票,今天在地庭面對28項虛假索賠的控狀時否認有罪,獲准以10萬令吉保外候審。

據控狀所指,58歲的菲克里阿布巴卡被指身為菲克里米業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通過公司職員,呈交28張總額逾890萬令吉的發票,以向農業銀行的中介索取Trade Working Capital Financing Islamic融資便利,用於採購大米。不過,發票屬偽造,該公司並沒採購大米。

Advertisement

他被指在2019年11月18日至2020年1月16日,於吉隆坡一家商業大廈犯下罪行。

他因而牴觸2009年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8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2)條文下被判刑;若罪成,可被判處監禁最多20年及罰款不少於索取金額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被告也是米業公司創辦人的兒子。他也面對28項替代控狀,被指在同時同地,使用28張涉及相同數額(890萬令吉)的虛假發票。

在替代控狀方面,菲克里阿布巴卡被控牴觸刑事法典第471條文,並可在相同法典第465條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最多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ADVERTISEMENT

10萬令吉保外

來自反貪會的副檢察司莫哈末法德里不建議法庭讓被告保釋,因為這是屬不可保釋罪行。若法庭行使酌量權允准被告保釋,控方建議28項控狀的保釋金為20萬令吉,附加保釋條件是被告每月一次須到布城反貪會總部報到,並呈交護照給法庭,同時不可騷擾控方證人,直到案件審結。

被告代表律師莫哈末依扎慕丁則懇請法庭減低保釋金額,理由是其當事人要養家餬口,且家人患有糖尿病。

他表示,其當事人昨日剛出院,之前因大腳趾骨感染而入院,同時他的經濟狀況也不穩定,無法繳付控方建議的保釋金額。因此,懇求5萬令吉的保釋金,對附加的保釋條件則沒異議。

地庭法官蘇扎娜最終批准被告以10萬令吉保外,附加保釋條件按控方所建議,並擇定在3月25日過堂。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