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侮辱元首及慕尤丁 單親媽罰款1萬

(吉隆坡21日訊)因在部落格發表不當聲明,涉侮辱國家元首阿都拉陛下及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單親媽媽賴月敏(譯音),今早在此間地庭被判罰款1萬令吉。

根據《馬新社》報導,65歲的賴月敏被控對國家元首發表不當聲明,被罰款6000令吉或監禁6個月,另外,她對慕尤丁進行侮辱性言論,則被罰款4000令吉或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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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艾文是在面對兩項控狀的接傳票人(OKS)賴月敏改口承認有罪後,做出相關判決。

據首控狀所指,被告被指在知情下,於2020年3月23日後開始通過其“MalaysiaFlipFlop”部落格,對首相做出不雅通訊傳播,意圖傷害他人感受,抵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 條文。

在此條文下,若罪成可被罰款最多5萬令吉或監禁最高1年或兩者兼施,若重犯可被罰款每天1000令吉。

次控狀則表示,賴月敏在知情下於3月21日後,通過其部落格發表與國家元首有關的聲明,意圖導致公眾擔憂或恐懼,抵觸了刑事法典第505(b)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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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及多媒體刑事調查組辦公室,分別在2020年3月21日晚上10時及5月6日下午1時49分讀取相關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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