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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隧案最後提控 反貪會有信心99%入罪

(檳城11日訊)前財政部長林冠英今日在北海法庭被控2項不誠實盜用財物罪名,指其不誠實的令檳州土地註冊官,將各價值1億3508萬6094令吉及7366萬8986令吉的兩塊檳州政府地段轉讓給兩家公司。

林冠英在庭上否認有罪,案展10月12日在吉隆坡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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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控狀指林冠英於2015年2月17日,在檳州光大21樓的土地與礦物局,不誠實地令檳州土地註冊官把丹絨檳榔一塊市價1億3508萬6094令吉的檳州政府土地(Lot Tanah No. HS(D)18801,No PT Lot 702 Seksyen 1),轉讓給Ewein Zenith私人有限公司,牴觸刑事法典第403條文。

罪成者可被判不少於6個月但不超過5年監禁及鞭笞,也可被罰款。

次控狀指林冠英於2017年3月22日,在同樣地點,不誠實的令檳州土地註冊官把丹絨檳榔一塊市價7366萬8986令吉的檳州政府土地(Lot Tanah No. HS(D)19318,No PT Lot 10012 Seksyen 1),轉讓給Zenith Urban發展有限公司,牴觸刑事法典第403條文。

罪成者可被判不少於6個月但不超過5年監禁及鞭笞,也可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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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旺沙哈魯丁基於林冠英之前面對的兩項控狀都在吉隆坡地庭審理,因此向法庭申請將今日案件轉移吉隆坡地庭。

他在庭上說,由於案件的主要證人居住在巴生谷,同時皆是有關海底隧道案;負責調查的一方都是來自布城反貪會總部,所有重要文件都存放在總部,基於安全及公正為由,要求案件轉移到吉隆坡地庭。

哥賓星則以案件所指的地點在檳州,主控官提出反貪會總部位於布城的理由並不充分,因此反對案件轉移到吉隆坡地庭。

法官聆聽雙方的論述後,宣判案件轉移到吉隆坡地庭,並於10月12日過堂。

轉移隆地庭下月12過堂

主控官也沒向法庭提出額外的保釋金,並維持此前2宗案件的保外條件,即100萬令吉及2名本地擔保人保外。

主控官稱海隧案尾巴 “反貪會不打沒把握的仗”

在提控後,主控官旺沙哈魯丁在記者會上簡單表示,這是最後一次有關檳城海底隧道案件的提控,有了頭有了身體,這就是尾巴(結尾)。

他強調,反貪會不會打沒有把握的仗,反貪會擁有99%的信心和證據,反貪會不會講100%,剩餘的1%是上蒼之意。

他說,這宗案件總共有10名主要證人,都是居住在巴生谷一帶。

在檳城海底隧道案,林冠英較早時也在今年8月7日,在吉隆坡法庭被控索賄控罪,及8月10日在北海法庭被控濫權收賄控罪,加上今日的2項失信罪, 林冠英在海隧案中共面對4項罪控。

支持者身穿“我愛林冠英”

一名支持林冠英的43歲華裔男子沈志偉,早上7時10分第一個抵達法庭地點,他身穿印有“我愛林冠英,因為他是一個好人”字眼的衣服。

這名男子在吉打州經營維修汽車冷氣生意,今日因沒有營業,所以特地抵步法庭給予支持。

他說,他是行動黨的普通黨員,穿在身上的衣服還有林冠英的親筆簽名。

他是於今晨7時獨自從莪侖住家趕來北海法庭給予偶像支持和加油。

“我之前是聽從行動黨勸告沒來,今天想到一定要給偶像支持,所以就來了。”

他說,其身穿的T恤是多年前自己設計後,叫人幫忙印上的。

另一方面,林冠英在推特感謝沈志偉對他的支持,並表示不讓讓人民失望。

他說,他將在法庭證明真相,也因真理而無所畏懼。

林冠英的支持者今早也在法庭外高舉“全民聲援與林冠英同在”字報及橫幅。

檳多名議員旁聽

林冠英今早在家人和行動黨領袖陪同下抵達北海法庭,陪同者有妻子周玉清、父親林吉祥、母親梁玉治、妹妹林慧英。檳州多名州行政議員和州議員皆到場旁聽。

辯護律師團成員有哥賓星、藍卡巴星、雷爾及西華尼申。主控官旺沙哈魯丁,控方成員有法蘭欣及西瓦藍吉妮,案件於11時開始,提控過程僅17分鐘,於早上11時17分結束。

閒雜人禁足法庭範圍

威北縣警方今早派出逾百名人員法庭駐守,任何閒雜人等都禁止進入法庭範圍。

警方在清晨6時許開始在法庭大門左右兩側設置路檢,駐守的百名警員集合在庭內聆聽匯報後,於早上8時各自到所分配的崗位執行工作。

警方昨日已聲明,不允許民眾、非政府組織、林冠英支持者或不滿林冠英者前往法庭,任何人若違反標準作業程序者,警方都會開出罰單。

林冠英斥提出4矛盾點 “2新控狀毫無根據”

行動黨秘書長兼前財政部長林冠英說,檳州海底隧道計劃是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頒發合約,並由州政府官員、行政議會或相關專業技術委員會來做決定,而非他個人決定,所以何來貪污或濫權?

他說,針對他的兩項新控狀是毫無根據、充滿政治動機,這是非民選政府濫權的表現,以圖在沙巴州選或全國大選前抹黑和損害他的名聲。

指海隧計劃非個人決定

“沙巴州選即將舉行,這是不是要打擊希盟的準備工作,或存在政治報復?又或者要轉移公眾對現今非民選政府的許多爭議和醜聞注意力。”

林冠英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後,在其峇眼國會服務中心召開記者會說,這一切都交由人民去判斷,因為他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也會在北海法庭證明自己的清白和無罪。

他說,兩項新控狀再次與檳州政府於2013年頒發予CZBUCG集團的“兩岸三通,一個檳城”計劃有關。CZBUCG集團是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獲得由檳州秘書和政府高級公務員組成的檳州招標委員會頒發合約。

“儘管我並不是招標委員會的成員,但我依然受到指控,符合當前的‘都是林冠英的錯 ’的思想。”

他說,兩項指控存有4個矛盾點。

“第一,當反貪會無法發現我擁有賄款,而我的太太也沒有數億令吉的現金、昂貴的珠寶和數百個名牌手提袋,何來貪污?”

“第二,當海底隧道計劃是通過公開招標頒發合約,並由州政府官員、行政議會或相關專業技術委員會做決定,而非我個人決定時,何來貪污或濫權?”

“第三,當支付給CZBUCG集團的費用必須取得由公開招標方式委任的獨立工程諮詢公司的同意,及檳州政府官員的批准時,何來貪污或濫權?”

“第四,當CZBUCG集團在2019年公開否認賄賂任何檳州政府官員,而反貪會也證實了該公司和主席的清白時,何來貪污?”

他說,儘管他曾五度到反貪會錄供,但反貪會沒有詢問關於他的銀行戶頭,或他個人身上發現到該筆報酬或賄款。

他相信真理是無懼的,所以他會繼續奮斗和挑戰,以證明自己是清白的。

他感謝家人、所有黨員和支持者相信他是個有誠信的人,尤其是人民大力支持“一人10令吉,與林冠英同在”的募款運動,讓該運動在一週內籌獲約400萬令吉。

勿選政治青蛙 林冠英吁民為己投票

林冠英呼籲沙巴選民為本身未來投票,要選出能照顧選民利益的人民代議士,不要選“青蛙”。

他強調,選民應該選擇能為民爭取利益的人,而非選擇只會照顧付出更高價格者的人。

被詢及有關案件是否會影響到民興黨在沙巴州的選情時,他說這要視情況而定,但最重要的是讓人民自己來做決定。

“只是,他們選在這個時機提控我,顯然是要營造我的負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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