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海事局:至少2職員ISM受訓 客船公司須持DPA證書

(浮羅交怡13日訊)繼今年初發生交怡客船著火事件,大馬海事局發出指示,所有在北馬區經營客船服務的客船公司,須持有公司指定人員(DPA)證書,及有公司代表是有接受國際安全管理章程(ISM)培訓課程的合格內部審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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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海事局主任哈菲茲說,這項指示是全國海事局總監拿督峇哈林於今年7月1日發出,每家客船公司至少有2名職員是有接受當局提供的培訓課程,以便能持有上述證書和合格的內部審核員身分。

哈菲茲今早為客船公司代表出席“公司指定人員證書和國際安全管理章程培訓課程”主持開幕致詞時說,海事局限定凡在檳城、浮羅交怡、吉打港口和加央港口提供客船服務的客船公司,都須委派代表接受這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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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客船公司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遵守這指示,否則業者將面對不超過5萬令吉發款或不超過5年監禁。”

今年發生的客船著火意外是發生於2月25日下午約2時45分,位於The Westin度假村海邊約3公里海域。當時一艘甫從交怡瓜鎮碼頭出發準備開往加央港口的客船,在出發約15分鐘後,船身後部引擎部分開始冒煙失火。

當時客船上載有52名乘客包括6名孩童,以及另有6名船員,全在事發後獲救,但有2名女乘客和1名船員分別因扭到右腳和呼吸困難獲送到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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