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海事執法機構扣違規漁船 逮10漁民 充公210kg海產

(亞羅士打3日訊)海事執法機構執法人員昨早9時許在海域上扣押3艘違規使用鐵籠設備捕捉貝類的玻璃纖維漁船,並充公了約210公斤海產,逮捕10名本地漁民。

吉打港口海事執法機構主任諾阿芝麗嚴蒂今日發文告說,該機構巡邏艇昨早展開“安全行動”(OP AMAN)和紕漏3.0行動(OP TIRIS 3.0)時,在吉打港口海域3.0海里的海口處攔截該3艘船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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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經過檢查後,執法人員發現漁民們違規使用鐵籠設備捕捉貝類,觸犯了1985年漁業法令第8(a)條文,即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經營船隻,以及第11(3)(c)條文,即在沒有獲得大馬漁業局總監批准下安裝捕魚器具與集裝魚箱。

她也說,執法人員將漁民,總價值達逾30萬令吉的3艘漁船引擎以及約210公斤海產押回吉打港口海事執法機構碼頭,做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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