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26日讯)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方美铼强调,槟州政府与国云集团子公司PLB Terang在和解协议中支付的3500万令吉,并非一笔赔偿金,而是双方同意的转让设施权力的费用。
他说,州政府于2022年7月进行审查时,发现PLB Terang私人有限公司在浮罗布隆第3期垃圾掩埋场的发展存在许多不合规格及延误情况、表现不理想,因此决定终止对方的特许经营权,并将该计划移交回给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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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发文告说,该公司的服务在2022年8月1日已正式被终止,掩埋场的运作已交给威省市政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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