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流動餐車合法? 月杪定奪

(檳城13日訊)檳島市政廳上個月針對管制並發出營業執照予流動餐車的可行性做出民調,在短短一個月內,獲得上千個回饋意見,反應熱烈;當局預料將在三週後有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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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近年來掀起流動餐車潮流,這一受歡迎的商販形態,其中一個優勢便是可以因應著客源等各種考量而隨時移動的方便性。惟此一優勢恰恰是地方政府所關注的地方管理事務之一。

民調回饋反應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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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島市政廳公共衛生常務委員會主席王耶宗接受本報記者電訪時說,當局目前正在為蒐集到的1000多份民眾意見進行分類和歸納,由於問卷不是只涉及贊成與否的是非題,有些民眾甚至給出詳細的建議,當局將參考這些意見做決定。

他說,其實自2017年年初起,當局在島內圈定舊關仔角空地、義興街和峇央峇魯巨人超市旁路段,3大地點作為流動餐車的營業地點,有點類似臨時商販的基地。但在當局和流動餐車業者2次會面後,沒有下文,至今沒有收到任何申請。

他說,“這主要是因為業者要求彈性移動,不願受限在固定的地點營業。”

但他強調,是否給流動餐車發出執照,主要考量的因素是不阻礙交通,還有營業地點是否合適和衛生等問題。

此外,他說當局也向島內現有的流動餐車業者發出問卷,他呼吁業者若沒有收到問卷,可主動跟當局接洽。

他指出,在當局未對流動餐車發出執照前,當局有權執法,例如向阻礙交通者,開出250令吉的罰單。

威省市政局去年4月起公佈指南,規定所有流動餐車須向當局申請執照,允許業者在威北和威中各9個地點,以及威南6個地點營業。執照費為每年60令吉。

根據當局規定,業者須符合以下規定:1.沒有使用的死路;2.自己的地上;3.晚上沒有使用的停車格;4.高架橋下(須獲地主同意);5.獲發展商允許的地點;6.購物或商業中心的停車位;以及7.巴剎停車格(營業時間後)。

同屬一州的檳島地方政府是否跟隨威省市政局腳步實施,將在不久後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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