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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13日訊)74歲的泰國前首相塔辛去年8月結束15年流亡回國,被法院以涉貪和濫權等罪名判監8年。他服刑首晚因胸痛入院,留院至今,之後獲泰王特赦減刑至一年。泰國司法部長塔威周二透露已批准塔辛假釋,但沒有交代他的出獄時間。泰媒估計,塔辛最快周六或周日出獄。
塔威指,懲教署署長向司法部提交了一份2月假釋建議名單,最初有945人,經司法部假釋委員會審議,最終批准當中930名囚犯可獲假釋,包括塔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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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威解釋,塔辛符合70歲以上或健康狀況不佳,且已入獄至少6個月或完成三分之一刑期的假釋資格。
符合假釋條件
泰國懲戒法第52款列明囚犯假釋條件,他們必須服刑至少6個月或完成三分之一刑期,以較多者為準,而剩餘刑期不能超過10年。
被問及塔辛的出獄日期時,塔威沒有給出確實日子,僅稱塔辛的刑期為一年,而他的假釋條件是服刑滿6個月,屆時就可以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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