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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發拘捕令 韓前總統李明博被捕

(首爾23日訊)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昨晚向前總統李明博發出拘捕令,指他涉及貪污、賄賂、逃稅等多項罪名,並漏夜將他押送看守所,成為韓國史上第四位因貪腐而被捕的前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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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歲的李明博面對至少20項控罪,包括收受國家情報機關、三星集團等企業逾110億韓圜(約4019萬令吉)賄款。同時,他亦被指在一間公司挪用350億韓圜(約1.28億令吉)公款,但隱藏該筆款項以此逃稅。其他控罪包括濫權、破壞信任、非法儲藏總統文件及違反選舉法。若所有罪名成立,他將面臨最高45年監禁。

檢方調查李明博及前助手多個月後,周一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但李明博拒絕出席原定昨早進行的必要性審查,法院改為書面審查並通過。檢察當局最長可扣留李明博20天,預計本月底至下月初起訴,避開6月的地方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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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前發公開信懺悔

李明博早前否認所有控罪,並批評這是現任總統文在寅以打貪為名報復為實,就前總統盧武鉉的悲劇向他公報私仇。

昨晚被捕前,李明博在臉書發表一封3頁紙的親筆信,內容寫道:“我不怪其他人,一切都是我的錯,我深感懊悔。隨著我被逮捕,我只盼我的家人及曾為我工作的人所面臨的痛苦,能獲減輕。”

2前總統同時在監牢

據悉,李明博會被關押在首爾東部看守所的獨立牢房,而另一名前總統朴槿惠於去年3月被捕,這是韓國史上第二次同時有兩名前總統被捕。同樣的情形曾出現在1995年,前總統全斗煥和盧泰愚相繼因貪腐及侵吞公款被捕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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