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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居協可實施附加條件 沒付保安費自開欄杆

(布城19日訊)八打靈再也市政廳(MBPJ)在聯邦法院敗訴,未能推翻上訴庭的裁決,即允許註冊居民協會對沒有繳付保安及維護費的會員實施附加條件。

《今日自由大馬》報導,聯邦法院三司說,上訴庭正確引用聯邦法院2015年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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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拿督扎巴利亞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說,八打靈再也市政廳拒絕讓雙威白沙羅居民協會要求沒有付費的居民,自行操作自動欄杆是非法的。

三司線上上審訊時,諭令八打靈再也市政廳向居民協會及該會主席林慶日(譯音)支付10萬令吉堂費。

靈市廳敗訴須付 10 萬堂費

另兩司為聯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哈斯娜及上訴庭法官拿督瓦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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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協會代表律師為馬力及A蘇仁達,八打靈再也市政廳代表律師為古迪星及亞帝斯瓦然。

上訴庭三司去年4月裁定,需要平衡整個社區及沒有付費居民的利益。

當時,拿督哈斯扎娜、拿督施美春以及拿督仄莫哈末魯茲瑪所組成的上訴庭三司說,上訴庭的裁決符合聯邦法院針對Au Kean Hoe起訴D’Villa Equestrian案中的裁決,即根據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46(1)(a) 條文,保安亭及自動閘門不構成“障礙”。

三司說,沒有付費的居民享用保安系統帶來的好處,但卻不付費是不合理的。

2021年,該居民協會時任主席周浩文是在八打靈再也市政廳於2021年3月30日拒絕了該居協要求實施附加條款的申請後,代表該居協入稟法庭提出司法稽核。

上訴庭的裁決推翻高庭於2022年的裁決,即居民協會不能對那些拒絕每月付費的人實施此類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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