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法米:避免出現憲法危機-國會應8月2日召開

(八打靈再也18日訊)公正黨通訊主任法米認為,為了避免出現憲法危機,國會最遲應該在8月2日召開會議,而不是等到9月或10月。

他指出,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和首相署(國會和法律)部長拿督斯里達基尤丁先後表示,國會預計會在9月或10月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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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他們的聲明是基於多項考量,包括冠病確診病例的數量和其他基準。惟,有個基準是首相和部長沒有考慮到的,即緊急狀態。”

法米也是班底谷國會議員,他今日發表文告指出,統治者已通過掌璽大臣發表聲明,緊急狀態在8月1日後無需延長。

“我們也知道,今天是自上一次議會在去年12月17日結束後的第183天或6個月又1天。這意味著,我們今日正面臨違反聯邦憲法第55(1)條文,即國家元首必須不時召開國會,並且最後一次會議與下一次會議的日期間隔不得相隔6個月。”

他說,為了解決此問題,政府通過了2021年緊急狀態條例(必要權力)第14(1)(a)條,在緊急狀態期間,聯邦憲法中有關召開、休會和解散國會的規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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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如果緊急狀態在8月1日結束,意味著上述條文不再適用,因為緊急狀態不再生效。屆時,聯邦憲法第55(1)條文將再次適用。”

法米強調,為了避免憲法危機,國會必須不遲於8月2日召開。而不是慕尤丁和達基尤丁所說的9月或10月。

“我促請慕尤丁和達基尤丁,立即就此事徵詢總檢察長的意見,並向民公眾作出解釋,以免混淆包括國會議員在內的公眾。”

此外,他指出,鑒於最高元首和統治者呼籲必須“盡快”召開國會,因為國會是傾聽人民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最佳平台,為避免憲法危機,首相必須早在今年向國家元首建議召開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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