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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家:情況同敦馬 看守首相不會維持到大選

(八打靈再也16日訊)盡管我國憲法未明文規定看守政府或看守首相的任期,但國際伊斯蘭大學法律教授聶阿末相信,今日辭卸首相職的慕尤丁看守首相任期,不會維持到來屆大選。

他認為,慕尤丁辭去首相一職後受委為看守首相的情況與前首相敦馬哈迪去年的情況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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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參考去年的情況,在馬哈迪擔任看守首相大約一周後,國家元首陛下就委任新首相。”

他指出,雖然看守首相的人任期有可能延續至2023年大選期滿,不過,他不認為會拖延2年這麼長時間。

“現在各黨看起來都未掌握明確的大多數支持,但還是可以進行談判並達致共識。”

聶阿末說,身為看守首相,慕尤丁現在的職務是要領導行政機構維持日常運作,例如確保公共服務領域繼續順利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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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看守首相其實跟國會解散後所形成的看守政府一樣,即兩者都不可以制定新的政策或法律,包括不能使用政府機構來進行競選。

“無論被稱為看守政府、看守首相、臨時政府還是過渡政府,他們的權限都是一樣的。”

聶阿末也說,盡管國家元首現在依然可以在看守首相的建議下召開國會,不過,這似乎不太實際。

“在沒有內閣的情況下,去到國會也只有首相一人回答議員的問題,當然,國會議員可以在國會討論重大的課題如疫情和疫苗接種的課題,但是,該找誰來回答他們的問題?因為我們即沒有衛生部長,負責疫苗接種課題的凱里也已辭職。”

無權制定新政策

人權律師邱進福指出,看守首相或看守政府的功能有限,其職務就是在新首相或新政府組成之前,執行一些名義上的政府功能。

他以看守政府為例,看守政府無權制定新政策、落實新措施或提呈新的立法。

“這就像只是負責替人家看守房子,你只能進行割草、清潔等工作,而不能裝修房子,直至房子的新主人來接管房子。”

他也說,盡管看守首相可以召開國會會議,但在目前未有任何政黨或聯盟獲得執政權且沒有任何部長情況下,即使召開下議院會議,也只不過是反對黨議員之間的辯論。

“我們應該先等到新首相上任並組成新的政府,才來召開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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