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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无权审查元首决定 紧急状态不可挑战

(布城4日讯)上诉庭裁定,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的决定不可在法庭受到挑战,原因是联邦宪法已明文排除司法覆核的权限。

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柯林说,联邦宪法第150(8)条款已清楚阐明,法庭不得审查国家元首是否须作出颁布严重紧急状况的决定,而该决定属最终且具决定性,不得在任何法庭被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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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是否具备颁布紧急状态的情况,应由行政机关向国家元首提出建议;而法庭无权就国家安全事务行使司法权。

由法官柯林、拿督苏邦连及拿督阿尔威阿都瓦合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一致驳回律师赛伊斯甘达挑战国家元首拒绝颁布紧急状态的上诉申请。

赛伊斯甘达此前入禀法庭要求发出准令,以挑战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2020年10月拒绝颁布紧急状态的决定。

在2024年2月15日,时任高庭法官,即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旺阿末法立已裁定,有关申请并不属于司法可裁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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