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選戰

法庭撤銷訴訟 蔡添強無緣上陣

(吉隆坡4日訊)高庭今天以法庭無權審理為由,駁回人民公正黨副主席蔡添強挑戰選舉委員會取消其參選資格的訴訟。

Advertisement

法官拿督諾丁哈山在接受選委會針對蔡添強訴訟提出的初步反對后,作出上述裁決。

諾丁在宣判時說,法庭無權挑戰選舉官安努華拒絕蔡添強提名競選峇都國會議席的決定。

ADVERTISEMENT

法官:應入稟選舉訴訟

諾丁在發表其口頭判詞時說,蔡添強被取消提名資格是一項“選舉爭議”,所以他認同總檢察署的論點,即蔡添強理應通過入稟選舉訴訟,而非原訴傳票的方式對選委會提出挑戰。

法官說,1954年選舉罪行法令2條文已針對“選舉”一字提供了明確及的詮釋,“選舉”的整個程序也涵蓋了提名的過程,同時,聯邦憲法118條款也闡明,任何與選舉相關的課題或糾紛,皆必須通過入稟選舉訴訟的方式提出挑戰。

法官指出,1981年選舉條規7(5)條文也闡明,蔡添強不能把選舉官安華莫哈末再因的決定帶上法庭接受任何挑戰,鑑此,除了入稟選舉訴訟外,蔡添強別無他法。

法官強調,由於這是一宗涉及選舉的訴訟或糾紛,只有選舉法庭及特別受委為選舉法官者才有司法權開庭審理此案,一般的民事高庭並沒有這樣的司法權。

“由於我並不是選舉法官,所以我沒有司法權,也無法針對蔡添強所提出的訴求作出任何宣判。”

綜合上述各項理由,法官決定批准總檢察署所提出的初步反對申請,並撤銷蔡添強的訴訟,惟他無須蔡添強支付任何堂費。

換言之,在高庭尚未開庭審理及鑑定蔡添強到底是否有資格成為本屆全國大選國會議席候選人之前,他就因被指使用錯誤興訟方式而遭高庭擋在門外,不得其門而入。

蔡添強:扛得起希盟鬥爭 挺獨立人士峇拉巴卡蘭

公正黨副主席蔡添強正式宣布希盟公正黨將會全力支持峇都國會選區最年輕的獨立人士峇拉巴卡蘭,原因是後者過去沒有任何政黨背景,而且年輕充滿理想和鬥志,因此相信他能扛起希盟的鬥爭及服務選民。

“我不會允許國陣以取消我的資格來奪得峇都議席,所以我們會支持獨立人士峇拉巴卡蘭來代表希盟,而他本身也已經同意扛起希盟的鬥爭,他會與我的團隊緊密合作,我會和他一起到處演講;從今晚開始我們會進入一個全面的宣傳活動,確保他勝出。”

“我們呼籲人民投他一票,他的大選標誌是一把鑰匙,所有新的大選宣傳品和海報已重新準備。我們的競選機制不斷運作,相信可以助他勝出。”

選委會律師:大選後才能入稟

代表選委會的高級聯邦律師阿茲占在休庭時受訪說,若蔡添強的律師團欲改變主意通過入稟選舉訴訟的方式挑戰選舉官的決定,他們只能在第14屆全國大選成績出爐並在憲報上正式頒布後的21天內,入稟選舉訴訟。

54歲的蔡添強是於4月30日入稟高庭,並在訴訟中把吉隆坡峇都區國會議席選委會的選舉官安華莫哈末再因(55歲)及選委會列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

除了要求高庭宣判他在聯邦憲法48(1)(e)條款下,有資格成為第14屆全國大選國會議席的候選人外,蔡添強也要求高庭宣判他有資格及理應獲選委會,包括莫安華哈末再因接受為全國大選國會議席的候選人。

獨立人士勝選絕不跳槽

對於有者擔憂獨立人士勝選後跳槽其他政黨的可能性,蔡添強斬釘截鐵回應:“這絕對不會!”

“政治上大家要靠誠信,我們相信獨立人士絕對可以負起最大的責任。”

這也意味著,若22歲的峇拉巴卡蘭勝出,將可能成為歷史上最年輕的國會議員。

“是的,我希望能締造這個歷史,證明人民反對國陣。”

由於今日審訊在早上9時準時開始,整個過程不到10幾分鐘,因此今日前來的支持者比昨日來得少,但有者還是前來給蔡添強打氣、送上花束,高喊“烈火莫熄”、“蔡添強萬歲”等口號。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