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撤銷指控‧演員藏毒案無罪獲釋

(吉隆坡11日訊)推事庭週五撤銷總檢察署對馬來演員“Benjy”和另4名友人被指藏毒的指控,宣判5人無罪釋放。

推事阿尤妮是在聆聽控辯雙方的陳詞後,批准辯方要求撤銷“Benjy”和另4名友人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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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吳艾琳副檢察司(譯音)在向推事提出撤銷控狀申請時,要求宣判釋放“Benjy”等5人,但並不等於無罪。

但代表“Benjy”等5人的阿米爾韓查律師指出,“Benjy”的另一名友人再因阿米爾(37歲,商人)已於被控當天承認藏毒,經證明此事與“Benjy”等5人無關,控方應該完全撤銷對其當事人的提控。

現年34歲的“Benjy”原名為凱利爾,他因涉嫌和另5名友人藏有4.7克安非他命,而於7月2日被控。

根據控狀,“Benjy”、再因阿米爾、英蘭(32歲,商人)、阿斯瑪尼占(32歲)與妻子諾拉茲拉(27歲),以及阿菲菲(27歲,建築工地工人),被指於6月26日上午11點30分,在安邦的武吉再也花園橡樹葉花園公寓C座門牌C2-2單位住宅內,藏有一包重達4.7克的安非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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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因此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條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以被判坐牢最多5年或罰款最高10萬令吉。

“Benjy”在這之前,曾因涉嫌把毒品藏在體內及非法藏毒而被控上庭,並在藏毒的罪名下被判罰款5000令吉。

將淡出本地娛樂圈

根據資料,“Benjy”曾於2010年在危險毒品法令特別防範措施下被扣留在柔佛麻坡改造中心,在獲釋後一度被限制居留在關丹。

“Benjy”在獲釋後說,經過這事件,他將淡出本地娛樂圈,轉向其他領域發展。

他說,這是因為在被控後,他一直找不到工作,所有人都視他如“瘟神”,怕聘請他後會影響生意或銷量。

“我感謝上蒼的庇佑,但這個案對我的影響很大,丟了工作,還被關進牢裡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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