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選戰

法庭不受理重劃選區 雪政府上訴被駁回

(布城29日訊)基於法庭不能受理任何選民或州政府針對選舉委員會重劃選區所提出的投訴或反對,上訴庭三司於今日一致駁回雪蘭莪州政府挑戰選委會重劃選區的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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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拿督阿瑪迪、拿督王南吉和拿督阿都卡林組成的上訴庭三司在宣判時說,他們認同總檢察署所提出的論點,即《聯邦憲法》附錄13的第5條文闡明,不論是選區劃分不均或選區劃界不公的問題,投訴管道應該是在選委會所召開的聽證會。法官王南吉指出,上訴庭認同雪蘭莪州政府有挑戰選委會的法律地位,可是,一旦重劃選區報告頒佈在憲報上,就被視為是最終報告,即使出現劃分不均或劃界不公問題,也不能被帶上法庭接受挑戰。他在共8頁的書面判詞中表明,《1958年選舉法令》條文9A已清楚闡明這點。

他也說,綜合上述原因,有關國會下議院昨天通過選委會的重劃選區報告,是否已導致雪蘭莪州政府所提出的司法審核申請淪為一項學術性案件且變得毫無意義,他們認為上訴庭已無需就這項課題作出任何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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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之前,雪蘭莪州政府律師團說,即使選委會的選區重劃報告提呈國會下議院後通過,甚至在憲報上頒佈這份報告,雪蘭莪州政府依然可以通過司法審核的方式挑戰這份報告的合法性,因為雪蘭莪州政府主張選委會所展開的選區重劃計劃過程與程序,並不符合《聯邦憲法》113條款及第十三附表所闡明的程序與條件。

雪蘭莪州政府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師拉蒂花在休庭後說,律師團將在諮詢其當事人的意見後,決定是否要入稟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2017年12月7日,吉隆坡高庭駁回雪州政府挑戰選委會進行選區重劃的申請,但同意發出暫緩令給雪蘭莪州政府,以暫停選委會在雪蘭莪州進行選區重劃建議的聽證會,直到雪蘭莪州政府在上訴庭提出的上訴有裁決為止。選委會在上訴庭提出上訴後,成功撤銷高庭所發出的暫緩令,雖雪蘭莪政府嘗試通過最後一個管道,申請禁令禁止選委會把報告提交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但還是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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