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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免憲制危機重演 應審慕沙被革職上訴

(布城4日訊)聯邦法院法官拿督阿都拉曼瑟比里說,聯邦法院須一勞永逸解決有關沙巴州元首撤除在任首長和委任首長的合法性憲法課題。

他在長達34頁的書面判詞中說,基於公眾的利益,聯邦法院應聆審沙巴前首長丹斯里慕沙被革除首長職的上訴案,而非置之不理。聯邦法院須釐清高庭在此案中的判決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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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民眾有知情權,這已非沙巴人民第一次面對這類政治動蕩和憲制危機,如果沒有最終在聯邦法院解決,類似事情將繼續上演。

他認為,聯邦法院須釐清以避免一再發生的憲制危機,甚至在即將舉行的第16屆沙巴州選後再度歷史重演。

沙巴人民有知情權

聯邦法院是在8月26日以2對1多數票裁決,發出上訴准令給慕沙。這意味著,他可針對本身被革除首長職一事提出上訴,以要求法院宣判他才是2年前的合法沙巴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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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聯邦法院法官拿督莫哈末扎瓦威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是在聆聽訴方和答辯方的陳詞後,作出有關裁決。另兩名聯邦法院法官是阿都拉曼及拿督扎巴麗雅莫哈末尤索夫。

阿都拉曼及扎巴麗雅莫哈末尤索夫認同向慕沙發出上訴准令,莫哈末扎瓦威則持反對的看法。

阿都拉曼在宣讀判詞時說,必須聆聽慕沙的上訴理據,因為所提出的法律問題極為重要,不可懸而未決。沙巴州人民有權知道,慕沙是否在合法及根據州憲法下,遭革除首長職。

他基於上述理由,與扎巴麗雅莫哈末尤索夫批準有關申請。

承審高庭法官拿督游貞桂在2018年11月7日判詞中,以霹靂州首長雙包案例作為下判參考,指慕沙已失去多數州議員支持,而拿督斯里沙菲益擁有超過半數州議員支持。

她以聯邦法院在審理霹州大臣拿督斯里尼查起訴拿督斯里贊比里案件中裁定,指法律沒硬性規定須在州議會內通過不信任動議的表決。

阿都拉曼則認為,慕沙案與霹靂州務大臣案有所不同。時任霹靂大臣尼查要求依據州憲法解散州議會,但被時任霹靂州蘇丹否決。

他說明,霹靂州蘇丹是馬來統治者世襲制度,而沙巴州元首則依據州憲法委任。

至於上訴庭三司駁回慕沙阿曼提出要求推翻高庭裁決的上訴申請,他則解釋,上訴庭此舉是選擇省事,並沒根據憲法基礎處理事件。

沙巴州元首敦朱哈在2018年5月10日允許慕沙宣誓出任首長,但卻在2天後判斷慕沙失去多數州議員支持,改委任沙巴人民復興黨主席沙菲益為首長。

惟慕沙認為,州元首在他沒辭職下便委任沙菲益為首長已違反州憲法而提出訴訟,並列州元首朱哈及沙菲益為首及次位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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