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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定医疗疏失致脑损 母子获赔410万

(新山5日讯)新山一名16岁少年出生时因涉及的私人妇产中心和医生疏忽,以致出现脑部受损的案件,新山高庭法官裁决,案中的私人妇产中心和医生需承担总计410万令吉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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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今日自由大马》报导,新山高庭法官努鲁胡达是于前天对此案作出判决,裁定16岁少年获得一般损失(General Damages)赔偿金60万令吉,以及350万令吉用作未来康复医疗费(Future Rehabilitation)。

 

法官裁决,少年的母亲也获得8万令吉的情绪悲痛与焦虑赔偿。至于负责进行剖腹接生的妇产中心和医生,则必须承担10万令吉的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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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妇产中心医生提上诉

 

案中的私人妇产中心和医生,过后已对新山高庭的判决提出上诉。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医生必须负上责任,因为他对案中母亲和她的宝宝在照顾方面出现职务上的疏忽,而在这同时,妇产中心的业主也得承担间接的责任。

 

法官表示,医生较晚进行剖腹手术,必须对孩子目前出现的情况负责。

 

案件中的母亲是于2020年代表她的儿子,入禀法庭提告二造。

 

此案起诉人的代表律师,分别为R再耶巴南、N惹卡德山、陈克里斯多分(译音)、S沙米南。被告代表律师则是B迪呢斯和依林索拉耶。

 

【新闻背景】

 

胎儿脐带缠颈 10am发现7pm才动手术

 

据《今日自由大马》早前报导,16岁少年的母亲于2009年9月28日早上10时,在一家位于新山的妇产中心,被医生告知,指脐带环绕胎儿脖子。但是,医生却于晚上7时才进行手术。

 

报导指出,她的儿子出生后面对吸吮能力低弱和呼吸困难,陷入昏睡状态等问题,并于2009年10月1日凌晨5时30分,被救护车载往苏丹后阿米娜医院。她的儿子过后被诊断,出现低血糖及感染情况。

 

同年11月14日,儿子出院返家后,出现抽搐和嘴巴扭曲的情况,过后经私人医院检查揭露他遭受脑损情况。

 

基于医疗成本问题,儿子于2023年11月15日重新入住政府医院,一星期后被转介到吉隆坡医院,接受儿童神经科医生的治疗,并证实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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