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国内地方

泊車逾時27秒接罰單 車主:執法員不近人情

(太平26日訊)27秒的代價太高了!泊車時間逾時27秒便接獲罰單,車主呼籲太平市議會“法外情”執法,至少給予泊車者數分鐘的緩沖時間把車駕走。

市民徐先生本月24日早上約9時30分,到太平綜合公市小販中心用早餐,他將車子停泊在附近停車場後,便通過手機應用程式繳付了30仙,即半小時的泊車費。

Advertisement

他說,當天因為是星期六,小販中心顧客較多,但他也在約半個小時內便用完早餐,然後便步行到停車場準備開車離開。“豈知當我走出小販中心時,便見到執法員在轎車處,並開出罰單。”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