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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站命案2嫌控謀殺 “我們沒做為什麼要拍”

(新山11日訊)涉及新山彩虹花園油站命案被扣查的華裔男子葉佳豪(譯音,23歲)和顏家吉(譯音,19歲),今日被帶到新山法庭面對謀殺罪名,葉佳豪被帶離法庭時面對眾多攝影鏡頭,木無表情的向在場的攝影記者提問,“我們都沒有做過,為什麼要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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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今日在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由於驗屍報告未出爐,此案展延至2月13日過堂。

2名被告的家屬今早也到現場等候,其中一名被告顏家吉的女性長輩,在他被帶離法庭前,特別上前叮囑他要照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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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身穿綠色和灰色上衣的葉佳豪和顏家吉,今早9時許被帶到新山推事庭面控時,神情淡定。

承審此案的推事是茜蒂哈佳,主控官是莫哈末沙菲特,其中一名被告葉佳豪的代表律師是蔡學捷。

第一名被告顏家吉,控狀指他於2017年12月17日晚上7時30分左右,在新山彩虹花園的蜆殼油站,與另外5名仍在逃的嫌犯,涉嫌殺死44歲的陳益財,因此觸犯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此罪名可與刑事法典34條文(共謀)同讀。

第二名被告葉佳豪,控狀指他於2017年12月17日晚上7時30分左右,在新山彩虹花園的蜆殼油站,與顏家吉和另外5名仍在逃的嫌犯,涉嫌殺死44歲的陳益財,因此觸犯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並可與刑事法典34條文(共謀)及109條文(教唆)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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