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沙33議員阻州會解散 上訴庭907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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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26日訊)以沙巴前首席部長丹斯里慕沙阿曼為首的33名沙巴州議員,挑戰沙巴州元首於7月30日解散州議會決定的準令申請,上周五被高庭駁回後,他們就裁決所提出的上訴,上訴庭今日擇定於9月7日聆審。

以拿督雅穀為首的庭三司,擇定於同一天聆審33名州議員的暫緩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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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兩名法官是拿督拉溫德蘭和拿督威拉阿末納斯菲。

上訴庭是在慕沙阿曼的代表律師東姑弗亞告知,沙巴律政署和總檢察署只收到暫緩令申請書,以及他們需要時間答複因由文件(cause papers)後,擇定9月7日的聆審日期。

雅穀指出,上訴庭定於9月7日聆聽暫緩令申請,同時也於同一天聆審上訴,以讓各造為因由文件與宣誓書補充新資料。

上周五,沙巴州亞庇高庭司法專員沈大衛駁回33名州議員的司法複核準令申請,以挑戰沙巴州元首解散州議會的決定。

沈大衛在裁決時說,本訴訟的第二答辯人,即沙巴州首長拿督斯里沙菲益阿達是依據沙巴州憲法,要求第一答辯人州元首敦祖哈解散州議會。

他說,解散州議會的公告符合憲法及有效。

若上訴成功 須暫緩解散州會

代表慕沙阿曼等33名州議員的東姑弗亞律師說,如果上訴成功及取得司法審核準令,法庭就得對是否暫緩解散州議會作出裁決。

他受詢時告訴媒體,如果州議會暫緩解散,意味著在法庭聆審司法審核的申請之前,不能舉行州選舉。

“申請方的上訴申請若獲得上訴庭批準,發出司法審核準令,此案就會移交高庭聆審,以針對州元首在7月30日解散州議會的決定,提出司法審核。”

不過,他說,在案件移交高庭之前,申請方將要求上訴庭暫緩解散沙巴州議會以舉行州選舉的決定,直到高庭作出裁決。

總檢署擬提出反對

東姑弗亞較早前告訴上訴庭三司,申請方已於周一(8月24日)向法庭入稟申請暫緩解散沙巴州議會。

另一方面,沙巴州律政司蘇觀山說,沙巴州律政署和總檢察署是於昨天才收到申請通知書,並有意入稟宣誓書,以針對此申請提出反對。

他表示,上訴庭一旦駁回上訴申請,意味著暫緩解散沙巴州議會的申請站不住腳。

慕沙阿曼等人是於8月3日入稟高庭,單方面申請司法審核準令,挑戰州元首敦朱哈解散州議會的決定,並表明要申請庭令禁止州選。

慕沙阿曼等人列州元首敦朱哈、看守首長拿督斯里沙菲益阿達、選舉委員會及沙巴州政府為首、次、第三及第四答辯人。

在這之前,選舉委員會副主席阿茲米已宣布,沙巴州選舉將於9月12日提名,9月22日提前投票,投票日為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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