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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非檢控安華酬勞 950萬是國陣常年律師費

(吉隆坡13日訊)資深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指出,950萬令吉的款項是他常年為巫統與國陣打官司的費用,而不是成為拿督斯里安華二度肛交上訴案主控官的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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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這是他從馬哈迪時代開始,為巫統和國陣處理官司的酬勞,卻一直都沒拿到錢,不是因為對方不給,而是因為雙方都沒有提醒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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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繳付保釋金後召開記者會表示,事實上他過去為巫統和國陣處理的大大小小案件,律師費高達2000萬令吉。

 

“由於我急需要一筆錢購買房產來幫助朋友,最終只要求支付1150萬令吉,而納吉只同意付950萬令吉。”

 

他指出,由於當時相關的賬單文件還沒弄好,納吉便同意以貸款的方式支付950萬令吉,也因為這是貸款,才沒有申報所得稅。

 

他說,納吉原應於今早將就此案前往到反貪會錄供,也是唯一可配合調查或否認這些指控的證人,而他本身卻是在沒有納吉口供支持的情況下,倉促被帶到法庭面控。

 

“反貪會官員告訴我不需要並取消傳召納吉錄供,納吉錄供時間將另作安排。這意味著什麼?證明案件還沒完成調查工作,他們無意聆聽納吉的說法。納吉支付我的這筆950萬令吉,都有文件證明和親筆簽名。”

 

沙菲宜自問不是第一次被捕,不擔心會導致自己形象或聲譽受影響,更不認為自己需要因此退出納吉被控失信及濫權案的辯護工作。

 

他強調,他所面對的4項罪名毫無根據,背後更存有政治議程,並點名公正黨候任主席拿督斯里安華。

 

至於為何持有兩本護照,他解釋自己曾擔任國家大使,也曾擔任東盟政府間人權委員會(AICHR)的大馬代表,不過,他於一個月前接獲外交部的通知停止使用外交護照,因為他已不再擔任上述職位。

 

否認逃避反貪會追捕

 

沙菲宜強調,他並沒有與反貪會玩捉迷藏,更否認控方指他試圖通過換車來避開反貪會逮捕。

 

他形容自己非常忙,譏諷反貪會官員因為動作太慢,才會跟不上他。

 

沙菲宜在庭上表示,昨日他到新山處理案件後,駕駛車牌”TP 8“的奧迪轎車返回吉隆坡,與女兒吃晚餐後,就到柏威年廣場與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見面。

 

“當時還有許多警員在現場駐守,隨後我就回到辦公室拿文件。”

 

他說,反貪會官員今早在梳邦機場逮捕他之前,他是以正常的通道抵達機場,穿著也正常,批評控方的說法是子虛烏有。

 

“若無法逮捕我,是你慢了,我並不會躲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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