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0日訊)2名民眾因攜帶12歲以下的孩童到公共場所,並到食肆堂食,而當場被開罰單。
這兩宗案例相信也是沙巴首次有民眾因攜帶12歲以下的孩童堂食或外出而接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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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有的沙巴國家復甦計劃第二階段標準作業程序,12歲以下的孩童不但被禁止到飲食中心堂食,同時也被禁止到公共場所如購物商場。
沙巴冠病事務發言人拿督馬西迪曼俊說,執法單位週一共發出27張罰單予違反標準作業程序的民眾,當中以違反行動管制令者居多,共8人。
其他違例行為包括沒有戴口罩(7人)、進入場所時沒有登記(6人)、超載(3人),以及進出強化行動管制令地區(1人)。
當局也逮捕4名違反標準作業程序的民眾,而沙巴警方也在州內191個路障檢查站中檢查了3萬6277輛交通工具,並勒令其中385輛交通工具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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