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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林:沒規定禁止反复致函 扎希或促重檢基金案

(八打靈再也6日訊)大馬律師公會前主席沙林巴希爾說,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可能會再致函總檢察長,要求重新檢討其涉及的健康思維基金會貪污案。
他向網媒《今日自由大馬》提到,並沒法律禁止被訴人反复致函給總檢察長,要求撤銷、暫緩或減少對他們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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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針對阿末扎希是否能在承審法官科林勞倫斯要求辯護後提出行政上訴一事,如是指出。
“過往已有不少這樣的案例,盡管案件已進入後期階段,但總檢察長仍接受他們的陳情書。”
據報道,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師曾最少4次致函總檢察長,要求檢討對他的提控,但都沒不成功。
沙林認為,除聯邦憲法,刑事訴訟法還賦予總檢察長控制和指導所有刑事訴訟和訴訟程序的權力。而總檢察長可接受撤銷訴訟的陳情書;然而,這須明智及需準備好接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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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執業律師拉姆則說,阿末扎希的另一選擇是在法庭進行可靠抗辯,並獲無罪釋放。
或進行抗辯獲無罪釋放
“對方只需讓控方的陳述產生疑點就可獲釋放。因為即便在邊防陳詞結束時,控方也須提出證明。”
也是巫統主席的阿末扎希是在2018年10月19日面對10項失信、8項受賄及27項洗黑錢控狀,再於2018年12月14日及2019年2月20日分別加控一項失信控狀。
他共面對47項控狀,分別是12項在刑事法典409條文下被控失信、8項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16(a)(B)條文下的貪污控狀及27項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4(1)(a)下的洗黑錢控狀,案件涉及健康思維基金會上千萬令吉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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