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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反跳槽法一致通過 議員辭職後可參與補選

(亞庇26日訊)沙巴州反跳槽法的修憲法案昨日在州議會經過4個多小時的熱烈辯論後,獲逾三分二議員支持通過。

由首長拿督斯里哈芝芝提呈的2023年沙巴憲法修正案,在4人缺席的情況下,最終以出席議員共75人全部投支持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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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政府建議刪除沙巴州憲法第6(7)條文:“州元首需委任贏得多數議席且獲得多數州議員信任的政黨領袖出任首長”,但是遭到多名反對黨議員反對。

州議會在記名投票刪除沙巴州憲法第6(7)條文(州元首需委任贏得多數議席且獲得多數州議員信任的政黨領袖出任首長),最終在61票讚成、14票反對獲得通過。14名投反對票議員全是民興黨議員。

至於反跳槽法修憲即獲得全部出席的75名議員支持,一致通過。

巫統方面,除了缺席的拉末區州議員拿督斯里邦莫達和官委議員拿督蘇海米外,均投支持票。另外2名缺席議員是和諧黨籍的文那納區州議員拿督彼得安東尼和萬勞區州議員拿督威特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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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案是從下午2時左右開始提呈,共有13人參與辯論,並在哈芝芝總結辯論後於傍晚6時15分表決。

沙巴反跳槽法包括容許辭職州議員可立刻參加補選,過去,辭職議員必須等待5年後才能參選;反跳槽法也說明議員被開除黨籍不被為跳槽等。

修憲法案需要獲得三分二多數支持才能被通過,意即全部79名州議員(包括6名官委州議員)里面,至少要獲得53人投支持票。

反對黨要求擱置不果

州憲法第6(7)條文刪除

沙巴反對黨州議員反對沙巴政府建議刪除沙巴州憲法第6(7)條文,促請州政府暫時擱置相關條款,日後再議。雖然如此,州議會在記名投票,以61票讚成、14票反對及4人缺席之下,通過刪除這項條文。

獲多數支持即可任首長

沙巴州憲法第6(7)條文闡明,州元首須委任贏得多數議席且獲得多數州議員信任的政黨領袖出任首長。

沙巴首長拿督哈芝芝諾今日在提呈州憲法修正案時,把反跳槽相關條款與刪除州憲法第6(7)條款納入同一項修憲案。

州議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沙菲益阿達今日表示,若修憲案只有反跳槽相關的條款,他及民興黨百分百支持,民興黨在此事的立場也不曾改變,但現階段沒有必要修正或刪除州憲法第6(7)條文。

他們擔心此舉會讓州元首在委任首長權力上變得無限大。

屬州政府執政陣營的卡達邁央區州議員拿督依溫貝尼迪出人意表地建議州政府暫時擱置刪除相關條款,不過稍後在投票時卻改變口風,接受首長的解釋,改投讚成票。

州憲法第6(7)條文是在1990年5月25日納入州憲法,主要是避免有政黨在沒有掌握多數州議席的情況下,透過委任官委州議員的方式來達到超越對手人數及奪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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