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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20日訊)3兄弟今日在怡保地庭針對2016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期間,在未持有有效許可證的情況下接受投資存款、金額達560萬令吉的19項控狀表示不認罪。
三名被告分別是威再德蘭(41歲)、丹尼爾(36歲)及戴威德蘭(32歲),三人皆作為一家公司董事,在法庭通譯員分別宣讀各項控狀後,在法官艾努琳莎面前表示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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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加密貨幣投資的三名被告,被控自2016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期間,從多名投資者中收取了6000令吉至100萬令吉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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