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沒戴口罩罰款200元? 通訊部澄清5假新聞

(吉隆坡25日訊)通訊及多媒體部發文告,針對社交媒體5個假新聞作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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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及多媒體部快速回應小組於昨晚10時發文告指出,警方否認乘車超過一人將被罰款300令吉,以及民眾外出若沒有佩戴口罩將被罰款200令吉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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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警方也否認,4名患上新冠肺炎的印裔男子從檳城甲拋峇底醫院(Hospital Kepala Batas)逃走的指控。

 

與此同時,文告也指出,龍運醫院(Hospital Dungun)否認該院所有職員已遭隔離的謠言,並指雖然該院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但是該院的隔離指令不是如謠言般涉及所有職員。

 

文告中也說,衛生部駁斥食欲不振及喪失嗅覺是新冠肺炎癥狀之一的指控。

 

另外,文告說,雪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魯丁否認雪州國家安全理事會指雪州有數個地區,如雙溪內(Sg. Lui)、雙溪拉馬達南(Sg. Ramal Dalam)、雙溪默拉(Sg. Merab)及巴生哥本路(Jalan Kebun)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並將這些地區列為疫情爆發的熱點區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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