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報生紙不能上學被領養 兩無國籍兒童終獲報生紙

(北海6日訊)幾經波折,獲各方援助的10歲女童黃佩佩及4歲男童盧建恩,終於在3月尾拿到報生紙,免淪為人球,無書可讀。
黃佩佩是因為父親與印尼籍母親生下他後沒有到國民登記局登記為她報生,過後又丟下她離家出走。而從小跟著祖母黃回芳(48歲,小販)一起生活的她也因為沒有報生紙而無法入讀小學。現在有了報生紙,就可以在4月11日直上4年級,讓黃回芳放下心頭大石。
至於盧建恩則因父親坐牢,泰籍母親未婚生子且沒有登記,所以沒有報生紙,在2020年1月30日,建恩与泰籍母親在住家遇上火災,被燒傷而住院。
同父异母的哥哥盧建民(24歲,工厂員工)說,弟弟住院時被醫生診斷体內含有毒素,已經几天沒有喝奶,并相信曾被泰籍母親虐待。
“醫生也說泰籍母親患有產后憂郁症,出院后已被移民局遣返回國,因此弟弟自18個月大時,弟弟就由他和太太黃鉫雲一直照顧到現在。”
盧建民說,當時醫生為弟弟檢查,檢驗報告證實弟弟的智商只有6個月,經過兩年的治療,所幸智商已經恢复正常。
隨著盧建恩在上月25日領獲出生紙後,盧建民夫婦也開始著手申請領養小建恩的手續。
另外,檳州公民權協調員助理林政行也提醒未婚生子或其中一方無公民權的父母,在孩子出世后,務必在2個月內一起到國民登記局為新生儿辦理登記,若是遲了一天,孩子在未來要申請報生紙,就會變得很麻煩。
“這些程序包括2名證人、親生父母或監護人的宣誓、接生醫院及當地村長的認證信,同時父母或監護人也需要面試才能夠順利完成提交申請程序。”
林政行說,有時候醫院不理會家長的要求,出信核實嬰儿的基本文件,加重申請的難度,故他希望內政部能夠用簡化公民權審核機制。

接90宗小孩延遲登記報生問題
檳州公民權部門助理協調官主任葉進強說,從2013至今,該部門共接獲90宗小孩延遲登記報生的問題,其中年齡最大者為16歲,至今仍沒有報生紙。
“所幸這90宗中,有76宗在我們協助下,已成功登記報生,黃佩佩和盧建恩就是其中之二。”
葉進強說,這些小孩無法登記報生主要原因是生母產後失聯,也沒有留下任何醫院證明或文件,導致有欲領養者無法為孩子辦理報生紙。
“如果養父母要為小孩辦理報生紙,他們就必須要有證人等。 申請程序需要一段時間。”
他希望公眾若面對小孩無報生紙問題,盡快聯絡該部門尋求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