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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保持身距罰1萬? 柔衛局:沒這回事

(居鑾11日訊)柔佛州近日流傳一則製圖指南,提醒民眾若到食肆用餐沒有登記名字罰3000令吉、沒有保持人身距離罰1萬令吉,惟遭到柔衛生局否認並無此事。

柔佛衛生局局長阿曼表示,衛生部並沒有做出發出相關的指南,而早前國防部高級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里也曾指出,只有屢屢違反SOP者的犯錯人士才會被重罰1萬令吉,惟不包括沒有維持人身距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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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柔佛州流傳的一則製圖指出,從3月11日開始,熱門何人沒有登記名字和電話、登記錯誤的名字和電話會被罰款3000令吉;另外,在食物沒有來之前脫下口罩、同桌距離沒有1米、沒有遵循SOP購物或用餐罰款1萬令吉。

對此,阿曼在回答記者的詢問時指出,衛生部目前尚未發出相關的指南。

另外,依斯邁沙比里也曾在3月2日的記者會上指出,只有屢屢違反SOP者的犯錯人士才會被重罰1萬令吉。

當時,依斯邁沙比里指違反SOP的罰款在3月11日落實最高罰款1萬令吉,但這是視案件的情況而定,有者可能只罰1000令吉、100令吉、50令吉甚至是豁免罰款,而只一再犯錯的人才會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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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當時也說,不是所有違反SOP的事件會被罰款1萬令吉,也闡明未戴口罩或沒有維持人身距離者,不會被罰1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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