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醫

沉默會讓加害者得寸進尺 被性騷擾勇敢說NO

(吉隆坡訊)“性騷擾”是自古以來已存在的問題,并具有長久的歷史,涵蓋範圍非常廣,一般是在職場及校園中,小則性別歧視或偏見的輿論,大則強暴等都是屬於性騷擾。

性教育工作者吳啟銘指出,這些性騷擾事件不僅造成受害者的恐懼與不安,嚴重影響他們正常的生活。對學生來說,可能影響在校學習、人際關係等;對上班族來說,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工作表現。

Advertisement

受害者擔心輿論壓力

“性騷擾事件相當普遍,但卻未被普遍的分析和抵制,主要原因是,涉及的問題比較敏感,也被視為個人隱私,多數人感覺難堪、人格損失等,因此這樣的經驗無法被輕鬆的討論。”

“被害者會擔心世人的輿論,或害怕遭受加害者的否認與反擊。就以艾因揭露校內的強暴玩笑事件為例,此事造成社會輿論,我們看到受害者與加害者都有不同的立場,也各有的支持者。當知道艾因被迫離開學校,人們會反思事件的公平性,這做法到底值不值得等問題。”

他說,在過去的文獻中,性騷擾的歷史和發展源自於在權利不平等的關係或親近,提出違反受害者意願的性要求。

ADVERTISEMENT

“具體來說,一方憑己的權利與地位要求性服務作為交換利益的手段。比方說,職場上答應錄用或升職、加薪為條件,強迫對方提供性服務作為回報,包括私下約會或占性便宜,如果對方拒絕,就不被錄用或降職、減薪,甚至遭到辭退等。”

“由於文化的價值觀認為,性騷擾屬於醜聞,不可外揚,使得被騷擾者會把事情隱瞞起來,而揭發的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實際上還有許多的案件在當事者的面子及要保住飯碗的緣故,只好將事情掃入地毯下,被隱瞞而無人知曉。”

85%個案在工作場所

馬來西亞婦女援助組織(WAO)

在揭發婦女性騷擾的個案中發現,

85%的個案是在工作場所,

包括白領和藍領,

10%個案是發生於師生之間。

他表示,各種族人士都會面臨性騷擾事件,由此可見,性騷擾並不是不存在,而是無論在哪空間或時間上,一直都在發生,而且隨時發生在任何人的身上。

“其實在以前,不少人從小到大都曾遇過性騷擾事件,只是不知道或不確定涉及的定義與範圍。隨着資訊科技的發達,在越來越看重尊嚴與人權的社會里,它涵蓋的範圍變得更廣。”

“構成性騷擾更關鍵的要素,是以接受者當下的感受為主,所以只要認為對方對你做出上述的行為,讓你產生不舒服感,就可提訴對方對你做出性騷擾的行為。”

行為包括直接或間接

受害者不分男女

性騷擾會展現于異性與同性之間,很多人會認為,受害者都是女性,其實不然,來自於異性或同性之間也會發生。

吳啟銘表示,也不只是男性對女人,其實也有女人對男性、男或女人對同性之間有性騷擾。然而,社會上普遍談論的多數是男對女的性騷擾案例據實情形,但不表示我們應忽略其他的性騷擾事件。

“其實,被性騷擾的感覺,男女並沒有兩樣,也會感覺不舒服。人與人之間,要懂得尊重有形與無形的界限,一旦被侵犯都是不好的感受,無論是發生在哪個性別上。”

各說各話成灰色地帶

他解釋,性騷擾的構成包括直接及間接方式,兩者的共同點,都含有性意及侮辱、貶義、敵視對方的言詞及態度為主。直接的方式是加害者往往會直接表達性行為要求或言論,如“你要升職今晚就要陪我一晚”等。

至於暗示的話,拐彎抹角地提出性邀約則屬於間接性性騷擾,如“你應該知道要怎麼做,才能讓我開心吧?、只要讓我開心,你就會自然地升職和加薪。”

“性騷擾行為大致上可分為語言和非語言,語言上包括猥褻的話和聲音,有些人會做出叫床的聲音、開黃腔、話中有不當的性暗示、在別人背後散播有關性的謠言,例如‘這女人和很多上過床,她和老闆有一腿才會升職這麼快’。透過短信或網絡,展示性方面的文字描述或邀約等,也屬於性騷擾的一種。

“至於非語言的性騷擾,就包括展示色情影片、圖片、曝露性器官、胡亂吹口哨、色瞇瞇的眼光、做出猥褻的動作、故意親近、不當的觸碰等。

然而,每個人對於不舒服或不愉快的定義皆不一致,因此其中牽扯個人主觀、認定與感受,結果會有不同的判斷。

他說,由於對性騷擾的定義及範圍感到疑惑,因此有時候會出現差異,就是被騷擾者感到這行為是性騷擾,但對方卻不以為然。例如兩位男同事經常說黃色笑話,即使有女同事在場也不例外,有些笑話尚可忍受,有些則不堪入耳,有些女同事聽了黃色笑話會反感,有些則不以為然。

“因此, 對於性騷擾事件的敘述上就如同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事件而認定及看法,常反映出男女對兩性性騷擾的差異認知,形成各說各話,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狀況,就會形成許多模糊的灰色地帶。”

選擇隱忍或離職

多數因怕失去工作

許多職場女性被性騷擾時,往往選擇隱忍離職,只有少許的會明確警告對方,因為她們害怕說出來后會失去工作。

吳啟銘說,在我國的文化中,大部分的人對性騷擾採取無奈的態度,不敢加以反抗,認為沒必要為了性騷擾課題議論紛紛或爭取什麼。許多受害者在遭遇後會懷疑自己的工作表現和感覺,甚至質疑自己不夠開放。當面對性騷擾的當下,我們可以怎麼做呢?

感覺被冒犯明確說不

“一,調整好自己的心態,不責怪自己。有些人會認為,自己被性騷擾是一件很丟臉的事,也擔心說出來後,會被指為不守婦道而選擇沉默,其實,受到性騷擾不會是自己的個人行為,不需要自責。”

“二,堅定且明確的說‘不’。由於每個人對不舒服與不愉快的定義不同,其中又牽扯個人主觀的想法 ,有些人比較隨和也喜歡和人肢體互動,時常不由自主和人搭肩、擁抱、摟腰等,但這些互動方式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接受,因此,當你因此而感到心理不舒服或被冒犯,需立即告知及請對方停止,并明確表達自己想要正常的互動。”

他說,被騷擾者的反對是構成性騷擾的必要條件,你的聲明將成為重要的訴訟爭取,每個人都擁有尊嚴和自主權,並不是所謂摸一下或兩下的問題,而是個人擁有身體的自主權,只要對方不是出自于自願,任何人就沒有權利侵犯他人的身體。

因此,別忽視表達說“不”的重要性,不要認為事件會因為時間而淡化,它往往會隨時間的推移,而變得嚴重及難以控制。

記錄細節並保存證據

“三,詳細記錄每個細節和保存證據。受害者遇上事件後要把過程的細節記錄起來,作為往後人事內部審訊或法庭的有力證據。對性騷擾事件的記錄內容包含:發生的日期、時間、地點、過程並附有精確的細節,記錄所說過的話及所做過的事。”

“如果有機會,可趁對方性騷擾時,巧妙地利用錄像工具進行拍攝及錄音。另外,請勿因錄像內容反感而刪除,切記也要保留手機的短信、電子郵件等,性騷擾的電子文檔能證明發生過性騷擾,也因證據的保留對於日後的投訴或起訴都至關重要。”

“四,把遭遇勇敢說出來。受到性騷擾應該採取勇敢說出事實,不要覺得丟臉而不敢說,既然是一種行為,它使被性騷擾者有機會相續討論共睹的經驗,使這問題受到應有的重視。”

“曾經有個相關的案件成功的訴訟,發生的經過是,A女同事遭到X男同事性騷擾,後來A女同事將經過告訴了B女同事,過程中才發現,原來B女同事也遭遇過X男同事的性騷擾,而且還涉及其他女同事,結果她們不斷收集證據,并向公司的人事部投訴,再向法院起訴,最終贏得訴訟。”

他提醒,永遠不要低估自己的經歷以及用你的方式講述這些經歷的價值,也應把你的遭遇講給一個可以理解你的人聆聽,并需求幫助 。

這樣不僅可獲得心理上的安慰和支持,還可以作為日後的投訴和起訴的證據。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