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即時國內

沈可婷上訴案開審 雙方律師今過招

(布城30日訊)舉國關註2017年8名騎蚊型腳車少年遭撞死案,司機沈可婷被高庭裁定她魯莽或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成後,向上訴庭所提出的上訴,於今日正式開始審理。

沈可婷的案件從2017年3月28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日算起,迄今已历時6年之久,目前上訴庭將會在今早9時開始聆審此案,至於會否宣判批準沈可婷上訴,讓她無罪釋放,抑或是維持高庭裁定有罪的判決,引起全國關註。

Advertisement

根據一般程序,在沒有任何臨時變動的情況下,上訴方和答辯方律師在今天的審訊中,將會提出各自論述為當事人抗辯,而上訴庭三司則會在考量雙方律師提出的所有陳詞和文件後,就有關上訴申請做出裁決。

另外,在此上訴案中,聯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原是沈可婷的首席辯護律師,惟斯里南在今年1月19日與世長辭後,由另一名資深執業律師拿督鄭寶德接替斯里南,為沈可婷辯護。

鄭寶德領導的上訴方律師團隊,成員也包括協理律師哈威德吉星,以及法依查和哈維德爾等。

鄭寶德曾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的終極上訴中,出任首席辯護律師,同時他也是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紮希涉及健康思維基金會貪污案的首席辯護律師。

ADVERTISEMENT

新山推事庭是在2019年10月28日,宣判沈可婷的表罪不成立,當庭釋放;控方在同年11月10日入稟新山高庭提出上訴,高庭改判沈可婷表罪成立,沈可婷需回到推事庭出庭自辯。

新山推事庭再於2021年10月10日,宣判沈可婷的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但控方在同年10月12日再提出上訴。

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是在去年4月13日,推翻推事庭曾兩度宣判被告沈可婷無罪的判決,判處沈可婷魯莽或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須坐牢6年和罰款6000令吉,以及在服刑完畢後,吊銷駕照3年。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6個月監禁代替。

沈可婷的代表律師法依查當時在阿布峇卡宣判後,曾要求讓沈可婷暫緩執行刑罰及保外,以提出上訴,但不獲批準。沈可婷需即時入獄服刑,直至上訴獲批準。

以拿督拉威德蘭為首的上訴庭三司,是在去年4月18日一致裁決,批準發出上訴準令予沈可婷,以針對高庭裁定她魯莽或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的判決,提出上訴。另二司為拿督李興昌(譯音)和拿督莫哈末納茲蘭。

上訴庭三司也批準沈可婷提出的暫緩執行刑罰申請,沈可婷目前是以1萬令吉和1名擔保人保外。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