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甲地方

污染河流 養魚業者罰1.2萬

(馬六甲16日訊)將污水直接排入馬日丹那雙溪峇汝河而導致河流受污染,一養魚場昨日被甲水源監管單位罰款1萬2000令吉。

甲農業、農基工業、企業發展及合作社事務委員會主席拿督諾依占州行政議員今日在記者會指出,當局是去年2月接到投訴,指雙溪峇汝河發出惡臭,也發現河里死魚多,甚至影響了至馬日丹那市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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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甲州水源監管機構(BKSA)的調查後發現,養魚業者是於去年2月16日將排污池的污水,在未經過治療及處理,直接排放到河里。不但如此,業者也把雞血和臭雞蛋,直接排入河流。

他表示,業者因此觸犯了2014年(甲州)水源法案第39(a)條文,遭罰款1萬2000令吉。若再重犯,可被罰最高12萬5000令吉,若重複再犯,則每日可被罰款1000令吉。

他強調,州政府嚴正看待涉及水源安全的課題,一旦發現業者違法,當局將採取嚴厲的行動,他也呼吁民眾關注水源,若發現有水源被污染,可以提供消息給當局進行調查。

諾依占受詢時表示,甲州的3個水壩即榴槤洞葛水壩、祖斯水壩及亞沙漢水壩的水位正常,達80%以上的儲水量,足夠應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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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記者會的還有甲州水源監管機構主任法依莎阿都拉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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