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求判收賄案審訊無效 高庭603聆聽羅斯瑪申請

(吉隆坡11日訊)高庭將於6月3日聆聽訴辯雙方針對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入稟要求法庭宣判其涉及的砂拉越鄉區學校索賄及收賄案審訊無效,以及宣判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級副檢察司作為此案主控官是不合法的申請,進行口頭陳詞。

主控官慕斯達法副檢察司說,斯里南將主導口頭陳詞,因他本身受影響,將親自申辯。

Advertisement

羅斯瑪代表律師拿督佳吉星提出反對,表示斯里南不可為自己的申辯,而後者身為聯邦法院前大法官,也清楚知道這點。

慕斯達法說,資深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曾在公正黨主席拿督斯里安華要求取消其出任第二宗肛交案首席主控官的資格一案為自己申辯,已有先例。

羅斯瑪代表律師律師拿督阿克貝丁則說,斯里南在這起案件中沒有任何法定地位,因其委任狀被挑戰,並表示答辯方引述的案件中,沙非宜擁有相關案件的合法委任狀。

承審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今日並沒有就斯里南是否能為自己申辯一事作出任何裁決。

ADVERTISEMENT

此外,莫哈末再尼說,他希望這兩項申請能在6月9日前聆審,因他無意干擾較早前已擇定的審訊日期。

高庭於今年2月18日裁定,面對砂拉越鄉區學校太陽能板混合柴油機的維修及運作綜合工程案3項控狀的羅斯瑪表面罪名成立需自辯,並擇定於6月9日起聆聽羅斯瑪及其他辯方證人供證。

再尼說,答辯方需在最遲5月18日入稟答辯書,起訴方需於5月25日針對答辯方的答辯書入稟回應;訴辯雙方需在5月28日前入稟書面陳詞。

他擇定於6月3日聆聽雙方的口頭陳詞;答辯方對此表示無異議。

羅斯瑪是於今年4月8日在上訴庭拿到哥巴斯里南高級副檢察司的委任狀後,入稟上述申請。

她在2020年7月8日入稟高庭,要求檢視哥巴斯里南受委擔任其案主控官的委任狀;高庭在去年8月19日,駁回此項申請。羅斯瑪不滿判決,隨後提出上訴。

以拿督蘇拉雅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在檢視哥巴斯里南的委任狀後,表示該委任狀未能符合辯方律師拿督加吉星提出的2項要求,即斯里南的委任狀不是在2018年11月15日或之前發出,且並不是由湯米湯姆斯簽署。

斯里南的委任狀志期為2020年7月8日,並由現任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簽署。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