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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灾疏散中心猥亵2女童 老翁罪成判监8年2鞭

(瓜拉登嘉楼23日讯)一名老翁被控于三年前在水灾疏散中心内,对两名女童进行肢体猥亵,瓜登地庭今日裁定其罪名成立,判处监禁8年及鞭打2下。

64岁的被告莫哈末拉昔被控在2023年11月22日下午6时至晚上8时之间,在瓜拉尼鲁斯一个设在一所小学的水灾疏散中心走廊前,对两名7岁女童进行肢体猥亵,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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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莫哈末祖尔扎基古丁在认定控方已成功在毫无合理疑点的情况下,证明被告罪名成立后,作出上述裁决。

法庭下令被告就第一项控罪,自定罪之日起服刑四年并鞭打一鞭,第二项控罪则须在完成第一项刑期后,再服刑四年并鞭打一鞭,同时须接受为期两年的警方监督。

此案的主控官是努娜比哈副检察官,被告的代表律师是马斯丽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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