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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球哥泪诉遭粗暴执法 “我卖气球不是毒品”

(吉隆坡6日讯)“气球哥”莫哈末再姆丁今早就其3月28日被吉隆坡市政局执法人员粗暴对待一事向警方报案,并声泪俱下地指控吉隆坡市政局执法人员过度执法,粗暴对待他。

他于3月29日入院接受治疗,直至本月4日才获准出院,因此今早11时09分才首度向警方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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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到金马警局报案后,在父亲阿兹兰、母亲哈斯玛及代表律师拉菲克拉昔的陪同下,坐在轮椅并佩戴脊椎护具,召开记者会。

拉菲克拉昔(左起)说,莫哈末再姆丁4日出院后,今早才向警方报案。

只有中三学历的莫哈末再姆丁念出声明时情绪激动,数度落泪,持有手机的右手明显颤抖,并表示自己当时在贩卖气球,不是贩卖毒品,控诉吉隆坡市政局执法人员粗暴对待他。

他表示,自己只是为了养家糊口,恳请执法单位秉持廉正精神,依法行事,不应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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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他有13项犯罪前科的指控,他表示,此事将交由律师回应。

拉菲克拉昔:有前科不能成过度执法理由

拉菲克拉昔说,在法律上,犯罪前科一般上在被定罪时,是由主控官用作加重情节的依据,要求法官判处更高的惩罚。

他说,无论其当事人是否有犯罪前科,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过度执法的理由。

他指出,沙登医院的诊断显示,莫哈末再姆丁遭遇第十二节胸椎(T12)压缩性骨折。

他指,我国有许多拥有犯罪前科的人士,在政府机关担任高职,他们却没有像其当事人一样被执法单位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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