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國內地方

民眾捕吃魚塘逃脫金龍魚 柔宗教委會:應物歸原主

(居鑾31日訊)魚池破裂,價值逾萬令吉的金龍魚遊入河中,被附近居民撈起烹煮;柔佛州宗教事務委員會主席莫哈末法立認為,“既然知道金龍魚的飼主是誰,就應該物歸原主。”

他強調,身為有良好品德的穆斯林,民眾應該把金龍魚物歸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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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網媒《Kosmo》報道,莫哈末法立認為,將這些魚捕捉後作為己用,是不應該的。

知道誰是飼主要歸還

“如果大家清楚知道這是屬於別人的,而我們也知道誰是飼主,我們應該要歸還給飼主。”

莫哈末法立提醒,作為有良好品德的穆斯林,所有伊斯蘭教義教導不能占有別人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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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能食用或拿不屬於我們的東西,如果來源不正確,我們擔心這會成為我們的一部分。”

他說,除非獲得飼主允許,那麽對於撈魚的人來說,則是一種福氣。

早前報道,拉央拉央的一座金龍魚養殖場不知何故破裂,導致大量金龍魚遊入臨近河流,令金甘榜登雅村民大舉出動到河中撈魚,捕撈到後將金龍魚烹煮後大快朵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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