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民眾對角色存在混淆 控方撤訴法庭無權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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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0日訊)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對於司法機構近來屢次受到批評,僅因為總檢察署在數宗受矚目的案件中,根據《聯邦憲法》第145條第3款行使其最終裁量權撤銷某些指控,感到令人遺憾和“極度不安”。

她強調,有關決定只能由檢察司做出,包括法庭在內的其他各方都沒有這個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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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必要提醒人民關於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因為公眾對刑事案件中的法庭和檢察司角色,以及民事案件中當事方的角色之間存在混淆。”

她今日在聯邦法院法官、上訴庭法官及司法專員的宣誓就職儀式上致詞時說,法庭不能強迫和施壓檢察司刑事提控任何人,如果控方決定停止或撤回指控,法庭也不能強迫和施壓檢察司繼續進行審訊。

因此,她強調,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檢察官不打算提出起訴,或決定撤回已在法庭上提出的指控,法庭或法官都無權幹涉。

她認為,僅因為第三方不同意檢察司撤銷已提出的指控,並不意味著法庭或法官是不誠實的、有陰謀、偏頗特定群體,或涉及貪污。

她說,有某方試圖制造“法官貪污”的印象,若確有其事,任何人掌握情報都應向反貪會投報,以進行適當的調查和採取法律行動,對法庭和法官作出毫無根據的指控,將影嚮人民對國家司法機構公信力的信任。

她表示,公眾對司法機構的信任被削弱,對各方百害無一利,因為法庭是普通市民最後的司法堡壘,法庭是根據證據去獨立判斷市民與市民之間糾紛的最後場所。

她強調,法庭不會偏袒任何特定的個人或團體,而只是偏向法律和正義,這也是法官一直堅持的誓言。

東姑麥潤也提醒法官要堅守法官的道德守則,不應參與任何政治活動,並且應遠離任何可能引起法官參與政治活動的印象的行為。

“現實情況是,無論我們多麼公正或與政治脫節,我們的裁決都將會被人以政治角度或具有政治色彩來審視,因為不幸的是,公眾對司法制度的觀感是由政治格局決定的,在這方面,如果我們的裁決不符合公眾輿論,我們必須準備經受公眾的審查,並準備接受傷害性、不公正和毫無根據的指控。”

她指出,法官不是根據公眾輿論來裁決案件,而是根據證據和法律來決定。

首次直播法官宣誓儀式

司法宮今午舉行大馬司法史上首次直播的法官宣誓儀式,共有22名聯邦法院法官、上訴庭法官,以及司法專員宣誓就任。

3名上訴庭法官被擢升和宣誓就任聯邦法院法官,他們分別是拿督林添鑽、拿督哈敏達星和拿督羅紮麗雅;8名高庭法官宣誓就任上訴庭法官,另有11人宣誓就任司法專員。

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上訴庭主席拿督羅哈娜尤索夫、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阿查哈莫哈末、東馬大法官拿督阿邦依斯甘達見證宣誓儀式。

出席者包括首相署(國會與法律)部長拿督達基尤丁、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大馬律師公會主席沙林巴希。

有8名高庭法官被擢升為上訴庭法官,分別是拿督莫哈末蘇菲安(64歲)、拿督蘇邦連安(59歲)、拿督李興長(63歲)、拿督威拉阿末那斯非(63歲)、拿督仄莫哈末洛茲馬(59歲)、古納蘭(62歲)、拿督諾丁哈山(56歲)和阮修才(64歲)。

宣誓就任為司法專員的包括總檢察署前高級聯邦律師和民事組主管陸意清、拿督查麗哈(59歲)、拿督阿茲哈哈密(56歲)、阿力克山努西(50歲)、拿督阿米魯丁(58歲)、馬哈占泰益(52歲)、布賓達星(56歲)、阿末慕勒(61歲)、陳秀婷(62歲)、旺莫哈末阿敏(48歲)及蕭孝緯(5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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