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5日讯)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诽谤林冠英案败诉后,该党主席拿督刘华才透露,已向法庭申请暂缓执行判决,并将提出上诉。
他今日出席民政党57周年纪念大会后表示,该党尊重法庭的裁决程序,但也保留法律上的上诉权利,将全力支持其署理主席胡栋强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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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由于等待法庭批准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他们已提交了紧急申请,希望能在21天内获得批准。
根据判决内容,胡栋强必须支付加上利息在内的58万令吉赔偿金,并在21天内道歉,且不得在相关事项上再发表任何言论。
林冠英于2019年担任财政部长期间,因“国王演唱会”取消风波起诉胡栋强及《中国报》诽谤,而高庭已于本月7日裁定林冠英胜诉。